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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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15:55:34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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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的人才培养以创新能力强、科研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协作能力强、就业去向好著称,拥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专业实验室,配备有1200万元的教学科研设备。学校影视制作中心、校园电视台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2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院设有全日制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广播电视艺术学是艺术学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是艺术与电子技术结合而产生的新兴学科。本学科侧重于对广播电视艺术的历史及艺术理论。广播电视文艺创作规律的研究,与艺术学各二级学科如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舞蹈学等关系密切。它是一个内容丰富、形式繁多的研究领域,可以反映出当代最前沿的审美思潮、艺术观念和思维方式。因此,对它的研究既需要相对理论定性,更需依据其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态势,进行新的理论开拓和理论建设。
 
培养目标: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使用外文进行科技写作的能力,能基本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学科学术报告,进行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
 
研究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
1.本学科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由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构成;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构成,具体课程结构如下:
A.公共学位课(4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B.学位基础课
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开设(不少于2门),6-12学分
C.学位专业课
按方向开设(每个方向不少于2门),6-12学分
D.非学位课(不少于2门),4-6学分。
2.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全校研究生都必须选修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按研究方向、科研攻关和发挥特长需要开设的课程,以及跨学科、跨方向一般性选修课程。研究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在完成本方向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知识面,跨学科选修一些课程。
3.允许选择相关学科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替代1门学位基础课和1门学位专业课,但学分必须达到要求。
(二)学分要求
1.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含科研训练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节),但不宜超过35学分。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2-3门本方向本科的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按1学分计,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之内。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1。
2.课程学分等于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一般每学期应开满18周。学位课程一般定为2-4个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定为2-3个学分。
3.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一般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必须要达到70分方视为合格,其他课程达到60分视为合格。学位课程有一门为不合格,且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不得进入论文阶段。
(三)课程安排
1.硕士生的课程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至多不得超过第四学期。
2.硕士生政治课与外语课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3.硕士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
 
论文要求:
选题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选题及开题报告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的前三周举行,开题报告通过者可继续进行中期考核程序。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须进入中期考核阶段,中期考核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的期末(6月中下旬)进行,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方可进入毕业论文预答辩、答辩等学位申请程序。
开题报告后,学生必须开展相对系统深入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或主持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撰写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毕业论文。在研究工作基础上,争取在专业期刊上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
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系统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反映系统科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学术探索,具有一定的科学上的前沿性和重大实际工程的应用价值。论文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量,有明确而可信的研究结论。论文的撰写应符合科技文献的编写规范,具有良好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文字表达精炼准确,外文摘要等的编写合乎要求。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制为3年,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
(一)实行方向带头人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导师具体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专业教育、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课程、指导课程学习、艺术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又要特别注重研究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导师的确定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后进行,通过一段时间的师生交流,在对学生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由导师们分别向学生介绍自己的学术专长,结合学生的兴趣特点,以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三)每位研究生毕业要求至少独立制作两部广播电视作品。
(四)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包括实践课程,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通过作品与学位论文或学术研究、学术报告等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成绩。
(五)导师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于导师确定后针对每位学生的特点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专业实践:
(一)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5次以上(含5次)校内外学术交流,达不到5次者不得申请论文答辩。学术活动计2学分。
(二)学术交流可以是校内各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原则上校内4小时的专题讲座为一次学术交流,校内(外)参加的学术会议根据学术会议的天数折算,原则上一天为2次学术交流。本方向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还包括参加国内各类朗诵艺术节、主持人大赛等等。
 
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系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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