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前,定向就业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就业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计划于6月中下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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