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外国语言文学)

武汉科技大学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  程”高校和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   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   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学校位列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 2021中国大学排名第89 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 年,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 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设置有19 个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学院(中心),各类在校研究生8000 余人。学校拥有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8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5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 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1 个学科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 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等4 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1%。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7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 余人。拥有全职及双聘院士5 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工程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16 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 人、全国模范教师2 人、全国优秀教师5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 个、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 人、湖北省新世纪入选者30 人、湖北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213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7 人、湖北名师工作室6 个、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35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 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83 人,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3 人。“海洋工程用钢及应用性能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先进耐火   材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建设高水平研 究生教育。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 14项,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15 门,国家规划教材14 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7 个;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 项(一等奖1 项)。近年来研究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生多次荣获德国红点设计大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国际网络炼钢挑战赛冠军、FIRA 世界杯机器人足球比赛冠军和“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竞赛大奖。“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累计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励 1600 余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排名第 67 位。


学校女篮在全国享有盛名,多次获得全国大运会、CUBA 和CUBS 冠军,培养了10 多位国家队、国青队队员。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 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 2 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6 个省级科研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50 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30 余项。2007 年以来获得19 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二等奖1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 项)。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共享,积极创新校企、校地合作,先后与宝武集团、 恒大集团、鞍钢、柳钢、昆钢、中国一冶、中冶南方等30 余家大型企业和武汉、宜昌、孝感、黄冈、随州、湛江等省内外有关地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国宝武—武汉科技大学炭材料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宜兴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院”“武汉科技大学—老河口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科技大学—襄州区科学技术研究院”,与恒大集团共建了“恒大管理学院”“恒大足球学院”;建有 1 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直属二级医院和8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立了“许家印奖学金”“濮耐奖学金”“铌钢奖学金”和“上饶商会助学金”等 20 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荷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换、师资互访、联合科研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与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奥地利莱奥本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数据中心等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与美国桥港大学、  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合作举办硕士教育项目。在临床医学、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工程等本科专业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矿业工程、系统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300 余名。


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0 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国内外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   的摇篮”。


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22 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 9 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3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 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中心)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联合培养人数、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等,招生人数仅供  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  生人数。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4 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  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   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  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 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五)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  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情参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2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 开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 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 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2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我校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均接收直博生。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于 2021 年10 月5 日~10 月25 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  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因 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  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报名号按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者,报考无效。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 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 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26 日;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 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 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医学门类满分 300 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 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 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 分;医学门类满分300 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2 年3 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xsy.wust.edu.cn)。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学制为3 年(除社会工作、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2 年)。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学费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报名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  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 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 入伍、退役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 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实际人数为准,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  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  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

2022 年我校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 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 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2022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须满足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 开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名与考试:

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录取:

所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学校、  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 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武汉科技大学2022 级研究生资助体系说明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 资助、社会资助等。


国家资助: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 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 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 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 元/人·年。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 元/人·年。


学校资助: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 18000 元/人·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 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 元/人·年;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 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 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 元/人·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 元/人·年(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 元/人·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7000 元/人·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7000 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铌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  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  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 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 元/人。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 究生资助可达1 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 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