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首批"211"高校,具有良好的教学环境,武汉理工大学凭借良好的教学环境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只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法律专业是武汉理工大学的优势学科,武汉理工大学法律专业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主要的教学模式如下:
第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1)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2)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尤其是具备从事"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法律专业外语资料。
第二、学制以及学分要求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64分(不含学位论文)。其中学位课(必修课)30分,推荐选修课不低于14学分,自选课不低于8学分,实践教学(必修环节)不低于12学分。学生须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学位论文10学分,其中开题报告1学分。
第三、课程安排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分为必修课(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推荐选修课、自选课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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