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又称个体经济学,小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的对称。微观经济学主要以单个经济单位(单个的生产者、单个的消费者、单个市场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单个生产者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在各种商品的生产上以取得最大的利润;单个消费者如何将有限的收入分配在各种商品的消费上以获得最大的满足。同时,微观经济学还分析单个生产者的产量、成本、使用的生产要素数量和利润如何确定;生产要素供应者的收入如何决定;单个商品的效用、供给量、需求量和价格如何确定等。
研究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经济学、生产理论、厂商理论、分配理论和微观经济政策。
产生:
微观经济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国的罗宾逊和美国的张伯伦在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厂商均衡理论。标志着微观经济学体系的最终确立它的体系主要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经济学,生产力经济学,厂商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等。
阶段发展:
微观经济学的发展,迄今为止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是早期微观经济学阶段,或者说是微观经济学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叶,是新古典经济学阶段,也是微观经济学的奠定阶段。第三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是微观经济学的完成阶段。第四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今,是微观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扩充和演变阶段。
招生院校:
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暨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河南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