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请查看以下调剂公告,随时留意关注调剂信息更新并及时填报。
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程序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的一律无效。不允许调剂生未通过调剂系统而先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需与在调剂系统登记专业一致。
2.相关专业将按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同一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按研究方向调剂考生的专业,复试后将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我校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学术 学位 | 071000生物学 | 288 | 41 | 62 |
100100基础医学 | 304 | 42 | 126 | |
100200临床医学 | 318 | 55 | 190 |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04 | 42 | 126 | |
100700药学 | 304 | 42 | 126 | |
专业 学位 | 105100临床医学 | 328 | 55 | 190 |
105500药学 | 304 | 42 | 126 |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学位)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类(西医类)专业。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儿科学(105102)、儿外科学(10511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6.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能调剂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调剂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
8.港澳台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9.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本科为临床医学(订单定向)培养考生,可在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与当地卫健部门协商同意后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学位(105109)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报考其他专业。
调剂流程:
1.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登记调剂我院(含各培养医院)相应专业(方向),可根据自身需要备注意向报考导师信息并将个人简历发到意向报考导师邮箱。
2.调剂端口关闭后,医学院及各培养医院复试小组根据《汕头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有关调剂原则和要求,对考生进行择优遴选。同意接收参加复试者,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注:若在调剂系统登记3天内,没有收到回复,请考虑调剂其他专业或其他学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后,学生可自行解锁。如需提前解锁,请发邮件到各培养单位(邮件主题:申请解锁;内容: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姓名+调剂报考院系所+调剂报考专业+申请解锁)。
3.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收到研招网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否则将不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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