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定向单位要求为,可与学员和招生院校签订培养协议,确定能在学员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为其安排就业去向即可。朱先生想要离开在目前工作的公司,不过听说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现在只能选择定向就业的方式,因此想知道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单位是否有什么限制要求,那小编这就来回答这个问题。
1.定向单位要求国家教育部门在2020年公布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在这个文件中的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中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校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员,所以我们报考汕头大学和其他高校的在职研究生,都只能以这种方式去进行。据小编的了解,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定向单位要求是非常简单的,可与学员和招生院校签订培养协议,确定能在学员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为其安排就业去向即可。并没有其他的限制,因此朱先生这次可以找当前工作的单位签合同,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找其他的公司协商,与之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2.签订培养协议上文中我们提到的,报考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签订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在报名的时候不需要提供,只要在入学之前签好就可以了,所以大多数考生都是提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协商后,等成绩和录取结果出来以后在签合同的。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