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通知和办法为准。
2.我校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前应满足以下条件,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①英语达到一定水平,如国家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GRE、托福或雅思其中一项成绩合格或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②取得一项高水平学术成果,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署名第一)、出版专著(署名第一)、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③正式进修过8门以上本专业本科课程。
其中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法律(非法学)(代码为035101)的同等学力考生无此项要求。
4.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该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上级逐级审核,最后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任一环节违规或不符合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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