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一定要遵循规则要求,不能与导师发生争辩等,要保证自己能够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1.山西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完成后,由研究生处会同有关教研部并征询导师组组长的意见,提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选,报分管校长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2.论文答辩前一周,山西在职研究生处将毕业论文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评阅,对论文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成绩评定,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学术评语的内容包括:论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有无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如何,所得结果是否有新意;写作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2/3以上评阅人认为毕业论文达到合格以上,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委员在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的同时,必须对每篇论文提出5个以上问题,其中检验能力和水平的基本理论及专业理论题不少于3个,检验论文真实性的问题不少于2个。所提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不能让山西在职研究生科单复述论文内容。
4.对已宣布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可随意变动,也不可随意变动已分配到各答辩组的毕业论文。山西在职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不得泄露答辩委员和研究生编组名单,对答辩中准备提问的问题必须绝对保密,泄露者视同泄密考试试题处理。
5.山西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杜绝人情分、照顾分。论文答辩的不合格率不低于5%。
6.每个答辩委员会评出的优秀答辩论文不超过本组毕业论文总数的15%,优秀等级的确定必须符合最低优秀分值。
7.每个山西在职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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