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精神,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航空发动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顺利进行,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航空发动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学科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二、招生工作组织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为组员,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5人以上。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的老师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秘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方式

我院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有“直接攻博”、“普通招考”两种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包括“申请-考核”和“统一入学考试”两类。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航空发动机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请-考核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方式为脱产。

2.以推免资格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2023年获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学生),所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可在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基础上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

3.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的硕士毕业生需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要求的“申请-考核”的业务条件

(三)统一入学考试

“统一入学考试”类普通招考,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执行。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函调等方式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申请-考核”类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由专业英语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1、专业英语考核

专业英语考核主要通过翻译、口语交流等方式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英语运用能力,采取抽题签问答形式。满分为50分。

2、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涉及到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问题的解决思路与解决能力等,采取抽题签问答形式,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考核可在《航空发动机原理》或《工程热力学》中任选1门。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评估、硕士论文研究状况汇报、现场回答问题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考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满分为100分。

六、“统一入学考试”类考试内容

“统一入学考试”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包括初试与复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数值分析、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综合)。其中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综合可在《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综合一》和《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综合二》中任选1门。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① 航空发动机原理及运行,参考书目:《航空发动机原理》,廉小纯等主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② 航空发动机燃烧学,参考书目:《航空发动机燃烧学》,张群等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2015年)。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采用综合面试方式,满分为200分。

七、时间安排

我院将在2023年5月22日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5月23日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馆416室组织现场确认工作(务必带全报名材料(含原件)),5月24日进行“申请-考核”类考生综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关老师:13842037108;王老师:18040039619

九、其它

1、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仅适用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