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24-05-27 16:06:30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复试是MBA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了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提高入学新生质量,为研究生培养工作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苏招委〔200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复试比例:

MBA教育中心拟录取的硕士生均应参加有关招生专业的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复试组织管理:

(一)MBA学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统一组织,MBA教育中心负责制。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MB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二)MBA教育中心成立复试小组,统一进行英语口语和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必须是当年无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专业教师。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复试尺度,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三)MBA教育中心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要随时了解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考生初试成绩、专业排名、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等信息在网页上公布;在复试期间各专业应将考生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五)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及时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的情况与进展。

(六)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部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沟通与管理。

复试程序和复试要求:

(一)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于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点不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MBA教育中心在复试阶段必须由专人认真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大专毕业的往届考生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实践(业务要求见招生目录)。对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有疑问的要及时向研究生招办反映,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 英语听力、专业课考试、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要求和安排

1.  MBA教育中心应根据专业学科的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和方法,制定相应的考核范围、形式、办法、题型、试题、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复试细则,MBA教育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确保考核的公平性。

2.  复试中外语听力、专业课考试、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是复试工作中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

3.  外语听力考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在于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英语口语测试将了解考生获证(奖)情况,并考核考生回答问题的反应与流利程度以及准确程度;综合面试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背景、学习和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其成绩必须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4.  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英语口语和综合面试成绩记入《****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简表》,记录表不得涂改。

5.  复试时应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结果由MBA教育中心以书面形式公布。

复试阶段所有材料交研究生招办备案,并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录取程序和要求:

(一)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并向考生公布。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总成绩加复试总成绩。MBA教育中心按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由MBA教育中心以书面形式公布,并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省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对MBA教育中心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学院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MBA教育中心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遵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要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本规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南京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和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白天没时间,周末怎么在职考研?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考研【网上报名】预约申请入口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