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教育交流会在南京大学举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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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4:01:52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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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下午,南京大学在鼓楼校区大礼堂召开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警示教育大会,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科研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科研秘书、财务人员,全校科研课题负责人,以及学校相关部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剑主持。
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作了题为“科研经费使用中违法犯罪问题解析”的讲座。他就科研经费的性质、科研人员的身份、科研经费使用中违法违规的形式、不知法律可否免罪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学理上的剖析。他指出,科研经费属于公款性质,科研人员在使用管理科研经费的过程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分析了科研经费使用中套取、挪用、贪污、私分等违规不法行为,并强调了“不知法律不免责”的原则。孙教授的讲座逻辑结构严密、法规论述清晰,为广大教师和管理工作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结合南京大学近期开展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潘毅副校长和薛海林副校长分别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潘毅副校长通报了南京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他指出,长期以来南京大学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监督、服务工作,努力抓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为科研工作的良性开展保驾护航。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学校与院系、学科、课题组的科研经费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分层分级管理,切实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薛海林副校长指出,当前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已成为备受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学校要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他谈及了南京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踏踏实实地使用和管理好科研经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迎接上级组织对南京大学的巡视检查。
任利剑在总结中指出,此次会议是贴近南大实际、务实有效的会议。希望每个课题负责人都能严肃认真地对待会上提及的问题,本着对自己和课题参与人的学术生涯负责、对南京大学的声誉负责、对中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和自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及时纠正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塑造南京大学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和文化。
简介
孙国祥(南京大学教授)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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