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院校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院校历史: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再生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行列;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培养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资源,多渠道、多模式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在职高层次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设立本项目。

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报名条件:

(一)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电子档

2、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

3、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档


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

3、考试形式及证书: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申请审核通过后

1、学费:30000 元,学校统一开具相应发票。

2、异地增值服务费:13800 元。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国考辅导培训费;(考前辅导课程 6 年内有效)

(2)教学管理费;(每个班级均有专人负责,即班主任管理制,协助学员对接所有的学习通知、异地现场确认、异地校考、作业缴纳、论文导师分配等学习工作)

(3)综合服务费。(讲座、论坛、学术沙龙等)

3、教学资料费:1800 元。

(包含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参考用书费用及其他教学资料费用。)

以上费用审核通过后,交至教学中心。

第二阶段:论文阶段(进入论文环节时,校方统一通知缴纳)

论文答辩费: 20000元,学校统一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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