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为依托,是一种系统性、广泛性、专业性的学位教育。系统性表现在MPA教育内容由浅入深,重视系统的基础理论;广泛性表现在MPA在职研究生教育所涉及的领域包括公共管理的方方面面,重视学科的渗透性和综合性;专业性表现在MPA教育不仅是一般性的管理教育,而且是强调具有专业特点的管理教育。而能否设置科学的课程将从根本上决定上述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在课程设置中,处理好核心必修课与方向选修课的关系是问题的关键,而在教学当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同样很重要。
西方发达国家的MPA教学课程设置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面向高层管理所需的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培训,改变一般研究型研究生课程以理论性、描述性和介绍性为主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发展领导才能的空间;第二,面向解决复杂社会公共问题的政策分析方法与技能,提供经过正规教育才能获得的定性、定量分析工具,让学生具备更高级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素养;第三,面向专业领域的专门化知识技能,每一位学员都有自己选择的专门化领域,以使其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相关联。
公共管理不仅要研究公共组织自身内部的管理,而且还要研究对公共组织外部职能的管理;不仅要研究政府部门的管理,而且还要研究非政府部门的管理。由于政府与非赢利机构等公共组织所涉及和涵盖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因此,公共管理表现为一个专业的学科群,其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宽泛。
因此,处理好核心必修课与方向选修课的关系,关键在于确定两者的比例与内容安排。考虑到MPA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初衷,在讲授核心必修课时,必须完整地把该课程的体系框架交待清楚,而不能只讲其中部分内容。由此,在设置数量上不宜过多,一是为了体现MPA教育本身的专业学位性,二是为了不因MPA教育把过多的时间放在外语等课程上而使选修课流于形式。对于方向课,教授课程应该体现“片面的深刻性”,即把该领域的前沿问题提炼出来,越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问题越是应该成为MPA教育关注的问题。因此,方向选修课应该成为核心课程的必要补充,在授课内容上应区别于核心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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