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等3个本科专业和经济学学校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金融学6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区域经济学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区域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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