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于1985年建系,同年招收干部班,从1986年开始招收会计专业专科学生,1987年招收管理专业本科学生,1989年招收会计专业本科学生,1993年增加了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会计三个本科专业,以后陆续调整和增加专业。学院从199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并由此开始快速发展。


学制、学习方式与培养费:

学制2.5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费3.5万元全程。


毕业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年限: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2月底(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由我校自定,并在网站公布。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