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的前身为1923年秋创办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1958年成立江西财经学院,1978年复校,1996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财政部主管转变为由江西省主管,201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坐落英雄城南昌,东临赣江碧水,西接梅岭烟霞,北吸锦绣庐山之灵气,南纳雄伟井冈之精神。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4个校区(不含独立学院共青校区),占地面积2200余亩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MBA学习形式有以下可选:

1、MBA全日制(非定向),须调转人事档案,学制2年,工作日上课,一般每周安排3天课程;

2、MBA全日制(定向),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学制2.5年,每月集中授课,一般为周四至周日上课;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应按所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考网址及报考点选择

(1)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详情见可选报考点公告。。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详情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