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角度如何看待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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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17:03:06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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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切财富归根结底都来自于自然资源和人的劳动,要么对资源征税,要么对人征税。经济学自然资源属于全体公民共同拥有,那么对资源征税,实际上也就等同于对每个人征税,所以一切税收实际上都可以看作是对人征税。在税收总额确定的情况下,不同税收的区别就是如何在全体公民之间分配税收的承担。

好的税收标准至少应符合下面两条:

1.穷人交税比例低,富人交税比例高。例如:一个年收入100万的人如果按照10%的比例交税10万元,那么一个年收入一万的人应纳税不应该超过1000元。

2.税收本身是有成本的,所以好的征收办法应该尽量简单,容易计算,要尽可能的降低税收本身的成本。

以上面的标准来衡量房产税。

1.房子是一种商品,跟大米,服装,电视,汽车等商品一样。房产税也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对消费了某一种商品的人征税。房子这种商品在人们的财产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甚至成为区分穷人和富人的标志性商品。如果对于大米,服装,教科书,药品收税,而不对房子收税,那么穷人的纳税比例就会高于富人,显然是不公平的。

2.房子是贵重商品,而且不能藏匿,一次性纳税额较高,征税成本低于很多小额商品。

一种常见的观点是房子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相当于交税了,所以房产税属于重复征税。重复征税这个词本身就是错误的,政府征税可以看作是政府对公民出售管理服务的收费。普通商品可以采用多次收费的方式,征税当然也可以。税收负担取决与税收总额,而不是税收次数。按年征收的房产税比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更能反映住房的实际价格,也是更公平的征税办法。

综上,房产税是一个好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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