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一般指各级各类学校开设的教学科目和各科的教学时数。课程设置是一项系统工程,设置的基本依据是根据学科特点,为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理论结构和技能结构服务。课程设置自接影响在职研究生知识而的宽度、深度和研究能力的高低。因此,研究生课程设置是否介理、科学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在职研究生教育历史相对较短,在确立在职研究生教育之初,其课程设置主要是模仿和借鉴国外课程设置的体系和模式。目前我国教育学原理专业的课程结构基本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模式设置,理论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程则包括实训环节和科研训练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必修课的设置
六所师范院校公共必修课的设置大同小异,主要目的是提高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水平和基本英语水平。个别学校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对计算机水平也有相应的加强。学分的设置基本差小多,代表了全国教育学原理研究生的一般情况。
2、专业课的设置(专业必修课与选修)
这六所学校的专业课设置主要是围绕教育学的基础学科和相关学科设置的课程体系。教育学原理专业的学科理论基础有:教育原理、教育哲学、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社会学、德育原理、专业外语。结介具体的方向又有专门的课程设置,选修课的设置各学校具有小同的特色。
3、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分为实践和科研训练,学分大概为7分左右,基本包括学术报告、教学实践、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4、跨专业选修
各师范院校规定: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寻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十课程至少3门,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小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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