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但两者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
教育硕士将来的就业方向可以有五大方向分别是高等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出版社、报社等新闻机构、政府单位。
1、公办的中小学在职老师;
2、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并且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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