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在职研究生从考试方式上分为同等学力申硕和一月统考,两种考试方式通过后想要获得硕士学位,都需要通过论文答辩,那么,有些同学因某些原因对论文进行造假,那么,黑龙江在职研究生哪种行为会被认定为造假呢?
黑龙江在职研究生造假行为有哪些?
1.黑龙江在职研究生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2.由他人帮忙写、为他人帮忙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帮忙写的;
3.黑龙江在职研究生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4.伪造数据的;
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如何认定黑龙江在职研究生论文造假?
发现黑龙江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责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调查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学风部门负责调查认定。
以上就是黑龙江在职研究生论文造假行为的定义和认定办法,如果有出现这样情况,情节严重者开除其学籍。学习道路很不易,请黑龙江在职研究生学生一定要珍惜这样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通过以上的介绍,希望对广大黑龙江在职研究生考生有帮助,如果黑龙江在职研究生考生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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