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参加1月联考的方式入学或者是免试入学进修研究生专业课程,虽然入学方式不同,但是二者都是采用不脱产或者是半脱产的教学方式,主要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需要根据学员发展的需要和学科特点来安排。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专业培养方式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重视实践性和创新性,以下就是河北经贸大学法律专业教学的主要方式:
1、注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务性教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校聘请校外社会导师讲授有关实务性较强的课程;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等联合培养,建立校外学习、实习基地。
2、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用研讨式、启发式、案例式教学方法。有的课程可以以学生自学为主,加教师辅导来完成。
3、营造学习氛围,尽量多聘请校内外专家作学术报告,特别是请一些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组织学生自己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探讨问题的兴趣。
4、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可在校内开展模拟法庭,到法院进行旁听,请法院就典型案件来校现场开庭等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关注社会重大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同时鼓励学生自己选题,自己调查,自选写作论文,以提高写作能力、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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