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法政学堂。其后经历了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开封中山大学法学院(1929)。1985年新建河南大学法律系,1996年由法律系改为河南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法学院逐步形成了“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守成与创新齐举”的办学理念,遵从大学之道,践行科学发展,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逐渐走向成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河南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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