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硕士论文工作的管理,在论文工作阶段实行
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定期汇报和集中定期检查制度。学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三个月向双方导师提交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论文工作的评价:包括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果的评价等。每个工程硕士班,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可作为下一次检查的重点对象。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将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两位指导教师对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的论文须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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