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院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公开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来年的开学之初进行,具体复试办法将在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官网http://mc.gzu.edu.cn/公布。届时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截至复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由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组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面试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
录取方式: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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