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员考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一、关于公务员学历与岗位定级的政策简介
中组发[2008]20文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这条现在完全可以作废);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后面的二十几级表示的是工资等级,等级越小工资越高,国家级正职为一级。从这个文件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研究生享受的是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待遇。公务员体制的工资是跟着级别走的,级别越高工资越高。所以读研究生涨工资是一定的,涨多少而已。财力充裕的地方,会全额兑现副科级工资,财力紧张的地方只兑现部分项目工资,比如职务工资、职级工资,这个在实际执行中各地政策不一,但整体是兑现的地方多,不兑现的地方少。
如果是在省厅级机关的话,依靠读研究生涨工资的意义不大,因为机关大,职位多,靠熬年限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副科级、正科级待遇,而无须依靠读研究生来享受。
二、在职公务员允许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吗?
在职公务员确实允许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但需要注意一些具体的条件和规定。
(1)报考者需要获得单位的支持和同意,因为报考时通常会要求提供单位推荐意见或相关证明。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职公务员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时应选择定向就业方式,这意味着在入学前需与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和岗位。
(3)对于在职公务员来说,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仅是为了提升个人学历和知识水平,更是为了在职场上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待遇。通过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公务员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然后还需要了解和明白的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的时间,确保两者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因此在职公务员在报考前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考虑清楚之后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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