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家教育部门在之前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中要求,各校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员,以下是关于定向报考的一些要求的建议。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定向有规定吗?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是教育部门为了规范和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而发布的重要文件。该规定明确了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原则、招生名额分配、考试组织、录取标准等关键内容。
该规定的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中要求,各校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员。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报考要求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时,需要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也就是说,报考人员将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合作单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在开始进修即入学之前,要与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合同,确定毕业后的去向,否则是不能入学的。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报考准备建议
(1)与用人单位协商
步骤 |
详细说明 |
1. 深入了解用人单位 |
在协商前,对用人单位进行详细了解,了解单位的性质、规模、业务和文化。判断是否与个人职业目标和期望相符。 |
2. 准备简历和个人陈述 |
准备详尽的简历,展示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能和成就。如可能,编写个人陈述,阐述对用人单位的兴趣和能为单位带来的价值。 |
3. 联系用人单位 |
通过邮件、电话或面对面与招聘人员或负责人联系。明确表达意愿,了解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细节,如招生条件、学费、服务年限等。 |
4. 可能的面试 |
若单位有兴趣,可能邀请报考人员面试。面试中展示个人能力、潜力,对单位的热情和理解。 |
5.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
若双方满意,签订协议。协议详细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学费、服务年限、工资、违约责任等。 |
(2)签订培养协议
条款 |
描述 |
培养目标 |
用于明确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以及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 |
权利和义务 |
学生和用人单位需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等。 |
就业方向 |
用来明确学生在报考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或研究方向,以及服务年限等。 |
学习方式 |
约定学生在报考单位的学习方式,如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 |
经费支持 |
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为学生提供的经费支持,包括学费和生活费用的全额或部分补贴、科研经费等。 |
协议解除 |
约定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协议期满、学生违约等。 |
其他事项 |
约定其他需要商议和确定的事项,如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 |
协议合法性和有效性 |
提醒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商议和确定协议内容,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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