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
1.考生资格
报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2.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
拟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8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等。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注册或更换能够实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26日。
(二)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4.报名资格的审核
我校在3月27日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全部报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将核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及时纠正或取消报名资格。
5.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打印准考证:
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日-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表1。考生选择的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但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时,应试语种须与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考生可与申报学科联系,咨询可应试语种)。
(二)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还需参加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所用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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