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办学层次齐全,自1978年恢复招收会计学专业本科生之后,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7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于1994年成为全国22所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专门化方向”办学资格的院校,于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2所具有“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办学资格的试点院校之一,2007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继2002年被北京市授予“北京市重点学科”之后,于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1月被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为会计学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