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项目概况

重庆师范大学的MBA项目依托经济与管理学院,自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系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工商管理专业人才。该项目注重本土与国际视野的结合,服务于川渝地区的中小型工商企业的发展,发挥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复合优势,设计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模块。特别强调专业技能与人文素养并重,通过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打造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规模的稳步增长。近年来,多数MBA毕业生已成为行业企业的重要骨干,职业生涯获得了快速发展。

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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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校友会

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友分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友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社会联谊性团体,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为广大重师校友和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之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友联谊活动,增进友谊,友善互助,奉献合作,鼓励广大校友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成就;

(二)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交流,感恩回报,发挥校友及其所在单位与母校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校友以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母校办学;

(三)开展校友事迹宣传和母校成就宣传,宣传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建设,宣传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校友动态,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母校社会声誉;

(四)加强校友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生的支持(例如提供实习机会与就业岗位);

(五)困难校友的帮扶(为在工作或生活中存在困难的校友提供帮助)。

第四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友分会的最高权力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理事会的权益:

(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

(二)每年开一次理事会,考虑理事会人员的增减,商议每年工作计划;

(三)任期:每届任期4年,最长不超过两届;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设顾问若干。

第六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友分会经费主要来源:学院支持和鼓励校友捐赠。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具体活动项目可采用AA制的方式作为经费。经费使用应向会员公开。

第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校友总会章程》执行。

第八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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