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在成立之前隶属于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前身为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2009年正式成立法学院。自1994年开始法学本科教育,经过15年的辛勤耕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北京理工大学为了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以及自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型大学”总体目标的需要,自1994年开始举办法学本科专业。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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