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在2007年国际钻石高阶会议(HRD)钻饰设计大奖赛中,中国8件作品入围,全球仅有44件作品入围。在如此高规格的比赛中,来自中国的作品中的6件出自北京服装学院。此次比赛使得北京服装学院声名鹊起,甚至于比利时王储妃玛蒂尔德公主殿下亲临学校,主持该大赛中国地区获奖作品发布仪式。高规格、高平台、国际化的北京服装学院在职研究生项目的设置,在辉煌面前,依旧坚守作为高等学府的严谨理性,因而对北京服装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申请与认定严格把关,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纺织服装强国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申请人需要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开题并完成硕士水平的论文。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含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三、申请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要符合我校关于学位论文的规范要求,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推荐书,并由导师对申请人的论文写出初审意见。
四、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答辩日期两个月以前将专家推荐书、导师初审意见及学位论文一本送校学位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五、学位授予单位应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两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应在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的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
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六、申请学位人员答辩程序要求如下:
1.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名是研究生导师、两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学位论文应在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3.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4.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北京服装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申请与认定,坚持"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使在职研究生精益求精,更上层楼。不负自己一场拼搏,不负学校一场栽培,不负社会一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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