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安徽大学始建之初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经济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率先恢复重建法律系。陈盛清、汪汉卿、易俊、王源扩等先后担任系主任。1996年成立法学院,王源扩、李明发曾担任院长。现任院长程雁雷。

安徽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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