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进行。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中心、我校对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考生资格:
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均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并已经通过我校现场确认,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二、考试报名流程:
1、3月1日至3月20日,具有考生资格的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2、3月27日至4月1日,申请人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国家信息平台”上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3、5月10日至5月26日,考生通过“国家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5月26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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