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录取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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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5 16:20:34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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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吸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https://www.eduei.com/cueb/

“硕博连读”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突出的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通过遴选的硕士生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模式,是将课程为主的硕士生培养阶段和研究为主的博士生培养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个申请人,均进行认真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做到公正、公平;
2. 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生生源质量。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3. 拟录取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当年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左右。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人资格
1.具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不含专业学位、单考班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
2.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专业必修课成绩优良(平均分80以上),其他课程合格,外语成绩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提出硕博连读申请时至少在科研处认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4.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委培硕士生);
5.在校期间没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6. 符合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录取程序
1.申请人在硕士阶段第二学年按通知要求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同时申请人须征得硕士阶段导师、拟招生博士生导师、院系同意并在“硕博连读登记表”签署意见。如跨专业门类或跨院系申请,申请人还须
1)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
2)拟接收院系的意见书: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2. 申请人完成上述手续后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研究生部进行初审。
3. 研究生部组织对初审合格者的资格考试,并确定拟录取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名单。资格考试参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
4. 研究生部在校园网上对拟录取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名单公示一周。
5. 组织拟录取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参加报名并完成录取的其他工作。

四、其它
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当年学校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指标。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如果不宜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和院系同意后可转硕士生进行培养,进行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承认硕士研究生学历,也可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0)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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